孽緣原由孽因起,孽因終究結孽緣。舉行婚禮后,不到三個月,徐某就生下一個女孩,王某的父母歡天喜地,只有王某默不作聲。在小孩滿月時,黃家張燈結彩貼對聯,邀朋喚友喝喜酒。鞭炮聲中,親朋好友、左鄰右舍都來道賀,只有王某悶悶不樂,心里哇涼哇涼的,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。由于夫妻兩婚后無職業,又無任何經濟來源,徐某一家三口一直同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,由公公婆婆承擔生活開支,雙方常常為經濟問題發生爭吵。王某也總是要么沉默不語,躲在房里不出來,要么暴跳如雷,拍桌打椅摔東西,性情大變。
2010年11月27日晚,徐某又與婆婆再次發生爭執。第二天,徐某離開婆家,從此與丈夫王某分居至今。分居后,徐某的女兒小黃黃一直由王某撫養,小黃黃的爺爺奶奶也把她視為至寶,呵護有加。也許是命運的作弄,小黃黃還不到兩歲因患有腸疊套等疾病,先后在市人民醫院、市一醫院和兒童醫院手術住院治療,花去醫藥費9119.36元,爺爺奶奶的心都操碎了。手術后,小黃黃均由爺爺奶奶和王某照顧。
2011年3月11日徐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法院受理后,依法由審判員沈周良擔任審判長,審判員諶海燕、助理審判員黃曉玲組合議庭,書記員劉映雪擔任記錄。臨湘法院依法向被告王某送達訴狀副本后,被告王某即提出女兒可能非親生的疑惑,并揚言,如女兒果真不是其親生,他一定會親手弄死原告。在開庭的前一天下午,被告王某送來上海親子鑒定中心法醫物證司法鑒定所的親緣鑒定書,結論為,原告徐某所生育的女兒小黃黃不是被告王某親生。
本是一起普通的離婚訴訟,卻因親緣關系而引發尖銳的矛盾,稍不小心即會釀成傷害重案及引發多重糾紛。案情的發展給法官的辦案智慧提出了更大的挑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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